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03执1190号 被执行人温州艺象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孔俏俏与被执行人温州艺象装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本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温州艺象装饰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