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津0114民初14658号
申请人:孙晓龙,男,1994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武清区。
被
申请人:张莉,女,1986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10月11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张莉名下银行存款210000元或等值财产(被申请人名下的轿车牌照号津R×××××)。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裁定如下:
一、冻结郭庆红名下天津农商银行80000元的储蓄存单(存单号为22450216,账号为9071404000101300249105)。
二、冻结被申请人张莉名下银行存款210000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张莉名下轿车一辆(牌照号为津R×××××)。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冯永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李雪飞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