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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0424民初1542号

赵某与葛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林西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1
公开日期
2020-11-04
所属地区
林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当事人
赵某;葛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林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内0424民初1542号

原告:赵某,女,1974年2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蒙古林西县。身份证号:×××

被告:葛某,男,1974年4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蒙古林西县。身份证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立群,内蒙古兴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赵某诉被告葛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某,被告葛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方立群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赵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甜玉米款约9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后于2018年离婚。2018年期间的甜玉米款双方在离婚时未分割。原告认为该款系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现原告依法向贵院提取诉讼,请求法院查清事实,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葛某辩称:原告所述不符,1997年被告葛某的父亲葛玉喜以家庭联产承包方式与新林镇五星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其中包括葛玉喜夫妻,葛某夫妻及子女五口人的承包土地。2018年原告将其3.2亩转包给葛玉坤耕种,承包费500元由原告领取。被告葛某也将其承包地转包他人耕种。诉争种植甜玉米的土地系葛玉喜夫妻二人的承包地,原告未投入劳动。秋后将收获的甜玉米卖给孙树敏,双方议价每吨720元,共计11.33吨,总价款8157.60元。孙树敏出具收到甜玉米收取一枚,至今孙树敏未给付甜玉米款。本院

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赵某与被告葛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8年10月22日经林西县人民法院(2018)内0424民初3091号案件解除婚姻关系。2018年原、被告及其家庭成员在家庭联产承包的耕地中种植甜玉米,共收货甜玉米11.33吨,每吨720元,合计价款为人民币8157.60元。另查明:庭审中原、被告陈述,原、被告家庭共有五口人土地(包括原、被告及其子女与被告父母)并在一起种植。原、被告陈述其子女在上学,未参加劳动。原告为支持其诉讼主张,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1、林西县人民法院调解书一份,证明与被告已经离婚。2、销货清单一份,证明种植甜玉米吨数及价款数额。被告质证对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为支持其反驳主张,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1、林西县新林镇五星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一份,原告质证认为不属实,该承包地是其儿子名下的,一直由葛玉坤种植,离婚后才将土地分给原告,且该证据未能明确说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收支情况,本院对其关联性不予采信。2、销货清单一份。原告质证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本院认为:关于原告主张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甜玉米款约9000元,综合原、被告陈述该甜玉米款系原、被告家庭承包土地上种植所得收益,并且原、被告均认可原、被告家庭共有五口人土地(包括原、被告及其子女与被告父母)并在一起种植。因该甜玉米种植需要投入生产力及生产资料,故甜玉米收益款应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投入生产力及生产资料的家庭成员共同受益。但是原告、被告陈述其子女在上学,未参加劳动,故不能分得该甜玉米收益款。综上该甜玉米款应由其余四名家庭成员共同分割。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原告赵某享有2018年期间其家庭种植的甜玉米收益款人民币8157.60元中的四分之一份额即人民币2039.4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逾期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审判员 李 磊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蒋天赐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