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784执51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解砚平与被执行人于司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鲁0784执511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源:
解砚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784执51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解砚平与被执行人于司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鲁0784执511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