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浙01执恢52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68号中财大厦。 法定代表人边锡明。 被执行人广东金润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21层A,组织机构代码:682400772。 法定代表人冯天威。 被执行人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21层,组织机构代码:755614107。 法定代表人赖淦锋。 被执行人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2101房(仅限办公用途),组织机构代码:331358154。 法定代表人赖淦锋。 被执行人广州名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玫瑰三街29号自编302房,组织机构代码:231211446。 法定代表人赖钦祥。 被执行人广州润铠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46、248、250号1602自编1603A(仅限办公用途),组织机构代码:MA59F4FJ8。 法定代表人赖钦祥。 被执行人广州市润盈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48号金山大厦16层01单元自编1612A,组织机构代码:747597685。 法定代表人赖钦祥。 被执行人佛山市金太阳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东2号、6号,组织机构代码:70779932X。 法定代表人赖钦祥。 被执行人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168号天马大厦(市场地址:环市西路168号负一层至八层(三楼餐厅部分除外),组织机构代码:231239123。 法定代表人赖钦祥。 被执行人广东新金山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48号北塔1611A房,组织机构代码:231121862。 法定代表人赖淦锋。 被执行人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九华山2号,组织机构代码:712192602。 法定代表人麦少军。 被执行人赖淦锋,男,1975年9月21日出生,住广州市海珠区。 被执行人麦秀金,女,1952年9月4日出生,住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被执行人江锦涛,女,1979年8月27日出生,住广州市越秀区。 被执行人陈琼,女,1979年12月1日出生,住广州市天河区。 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1民初1847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57225689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224626元。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各被执行人经协商达成和解长期履行的协议,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浙01执恢52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张 涛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戴锡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