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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02执26号

申请执行人史莉莉与被执行人王升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1
公开日期
2020-09-25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史莉莉;王升奇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黑02执26号

申请执行人:史莉莉,居民身份证号码130102195707051240,女,汉族,1957年7月5日出生,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118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莹莹,居民身份证号码230202199508101222,女,1995年8月10日出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7号楼三层。

被执行人:王升奇,居民身份证号码230281198810264314,男,汉族,1988年10月26日出生,住址黑龙江省讷河市九井镇育民村6组。申请执行人史莉莉与被执行人王升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执行立案。因被执行人所住地在讷河市人民法院辖区,为方便案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由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卫平

审判员  车丽娇

审判员  于 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周 鑫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