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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902民初866号

江东生与陈明会、陈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1
公开日期
2020-12-28
所属地区
茂名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江东生;陈明会;陈辉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902民初866号

原告:江东生,男,1978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茂名市茂南区*************。公民身份号码:440************459。

被告:陈明会,男,1976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茂名市茂南区****************。公民身份号码:440************217。

被告:陈辉,男,1948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茂名市茂南区****************。公民身份号码:440************213。

原告江东生与被告陈明会、陈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30日立案。

原告江东生于2019年2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江东生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江东生撤诉。案件受理费400元(原告江东生已预交),由原告江东生负担。

代理

审判员  郭金荣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刘庆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