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鄂0106执1472号
申请执行人:维仕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创新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世宏,董事长。
被执行人:方亮,男,汉族,1989年7月2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住址湖北省鄂州市。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鄂0106民初3719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4月15日依法向被执行人方亮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方亮向申请执行人维仕担保有限公司偿还债务54687.7元,逾期利息9553.64元,违约金17100元,案件受理费2090元,并承担案件执行费2792元。但被执行人方亮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或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方亮名下86223.34元银行存款或其他应得收入及相应的价值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霞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郑军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