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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1623执857号

马银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0
公开日期
2019-09-27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成轩;马银海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1623执857号 王成轩、马银海: 王成轩与马银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9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9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王成轩。至此,王成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皖1623民初658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聂辉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李勤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