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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3124执245号

借朱自光、何艳兰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陇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0
公开日期
2019-12-18
所属地区
陇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朱自光、何艳兰

裁判文书全文

陇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云3124执245号朱自光、何艳兰:朱自光与何艳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2000.00元,本院已于2019年10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朱自光,且申请人朱自光自愿放弃剩余的2000.00元。至此,朱自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云3124民初59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