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吉0105执保88号王革春: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王革春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冠盟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吉玉蓝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保全了被保全人名下相应财产。该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保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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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革春与吉林省冠盟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吉玉蓝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吉0105执保88号王革春: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王革春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冠盟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吉玉蓝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保全了被保全人名下相应财产。该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保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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