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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502执恢31号

关于申请人李春云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团结、刘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9
公开日期
2019-05-06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李春云;张团结;刘红霞

裁判文书全文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502执恢31号李春云、张团结、刘红霞:李春云与张团结、刘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0000元,被执行人张团结与申请人李春云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至此,李春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0502民初31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终结执行,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