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9)鲁0681民初1054号
原告:龙口市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龙口市龙口渔港路海滨小区1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749866092B。
被告:曹XX,住龙口市。 原告龙口市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曹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姜建军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马德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