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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502执恢92号

贺忠贵与朱广仁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8
公开日期
2019-04-23
所属地区
吉林省通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当事人
贺忠贵;朱广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吉0502执恢92号

申请执行人:贺忠贵。

被执行人:朱广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贺忠贵与被执行人朱广仁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吉0502执恢9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海军

审判员  左 平

审判员  张金玲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鹏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