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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625执恢67号

王军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郸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8
公开日期
2019-04-19
所属地区
郸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王军旗

裁判文书全文

郸城县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2019)豫1625执恢67号申请执行人王军旗,男,1977年出生,汉族,住郸城县李楼乡徐寨行政村大王庄村**。公民身份号码:4127261977********。申请执行人王军旗与被执行人蔡东玉(又名蔡明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执行员展贤亮负责执行。特此通知。

审判员  展贤亮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 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