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302执386号
申请执行人:袁长玉
被执行人:淄博乐坤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袁长玉与被执行人淄博乐坤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2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95985元。本院于2019年2月18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已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款项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事项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通知如下: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2019)鲁0302执386号执行案件的执行事项已执行完毕。
审 判 长 王宜宝
审 判 员 宓远胜
审 判 员 邹庆国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代理
书记员 司立群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