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828执保235号
申请执行人:宋艳芳。被
申请执行人:杨永才。申请执行人宋艳芳与被申请执行人杨永才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宋艳芳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9)鲁0828民初1715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9年4月18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白林杰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孟傲雪 微信公众号“”
申请执行人宋艳芳与被申请执行人杨永才离婚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828执保235号
申请执行人:宋艳芳。被
申请执行人:杨永才。申请执行人宋艳芳与被申请执行人杨永才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宋艳芳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9)鲁0828民初1715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9年4月18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白林杰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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