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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7103执7号

宋广勤罚金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7
公开日期
2019-04-22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宋广勤

裁判文书全文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7103执7号 宋广勤: 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执行的(2019)吉7103执7号宋广勤罚金一案,依据(2019)吉7103刑初4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宋广勤尚有4164元罚金未缴纳。因被执行人宋广勤主动向我院缴纳罚金人民币4164元,故其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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