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豫0421执105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文亚坤,男,1967年8月30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宝丰县。
被执行人:郭国正,男,1963年8月1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宝丰县。
被执行人:李留套,男,1960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本院在办理文亚坤申请执行郭国正、李留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豫0421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学宽
审判员 何鸿志
审判员 蔡怀洲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 邓颖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