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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鲁1082刑初261执1号

赵立权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5
公开日期
2021-05-11
所属地区
荣成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其他刑事犯
当事人
赵立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荣成市人民法院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2018)鲁1082刑初261执1号罪犯赵立权,男,汉族,1976年12月1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肇州县,初中文化,民工,户籍地黑龙江省肇州县,住荣成市。2018年6月21臼本院作出了(2018)鲁1082刑初261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赵立权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经查,罪犯赵立权目前病情,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合并左心室肥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赵立权暂予监外执行。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