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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01执149号

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5
公开日期
2021-04-16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当事人
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海全福

裁判文书全文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9)青01执149号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海全福: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海全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穗仲网案字第6723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海全福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向被执行人海全福送达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人海全福自动履行60211.31元(含仲裁费1500元、执行费690元、利息6832.63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穗仲网案字第6723号裁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