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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502执91号

申请人彭江南与被执行人都尚雷神(苏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5
公开日期
2019-04-25
所属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当事人
彭江南;都尚雷神(苏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湘0502执91号

申请执行人:彭江南,男,。

被执行人:都尚雷神(苏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雷。申请执行人彭江南申请执行都尚雷神(苏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502民初1314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都尚雷神(苏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已履行了,双方达成协议,现申请执行人彭江南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湘0502执9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 波

审判员 张 强

审判员 姚新志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 周延惠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