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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481刑初85号

蔡庆房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5
公开日期
2021-03-02
所属地区
岑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当事人
蔡庆房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9)桂0481刑初85号 被告人蔡庆房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3日作出(2019)桂0481刑初85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遗漏字句,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 原判决书第三页倒数第四行的“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 现更正为“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审判员 覃 文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 钟梓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