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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4执9387号

司凤英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5
公开日期
2021-01-28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当事人
司凤英;廖志林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0604执9387号 司凤英、廖志林: 关于司凤英申请执行廖志林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6)粤0604民初13033号民事判决],本院于2018年9月29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司凤英书面同意被执行人廖志林支付案款1413264.31元后不再追偿本案剩余款项。现被执行人廖志林已向本院交来执行款1413264.31元、诉讼费16466元、执行费16533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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