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8)浙0226民初3213号

陈亚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5
公开日期
2019-05-05
所属地区
宁海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陈亚未;刘海枚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浙0226民初3213号 本院2018年8月8日对原告陈亚未为与被告刘海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浙0226民初3213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打印有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 (2018)浙0226民初3213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页的“(2017)浙0226民初3213号”更正为“(2018)浙0226民初3213号”。

审 判 员 仇玉莉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代

书记员 陈丽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