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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203执894号之一

宋学俭、宋学智共有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5
公开日期
2019-04-26
所属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共有纠纷
当事人
宋学俭;宋学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203执894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宋学俭。被执行人宋学智。申请执行人宋学俭与被执行人宋学智共有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8)鲁0203民初6269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宋学俭于2019年3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该调解书第二、五、六项,被执行人宋学智向申请执行人宋学俭支付57183元,履行了调解书第二、五、六项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8)鲁0203民初6269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徐立亭

审判员  曹克正

审判员  荆 雷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  蒋 琦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