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323执恢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侯树照,男,1978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沂源县。 被执行人刘宏伟,男,1980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沂源县。 沂源县人民法院(2016)鲁0323民初163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查明,刘宏伟与李海霞系夫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刘宏伟及刘宏伟以李海霞的名义在银行的存款650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尹纪锋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 周乐乐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