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02执1767号孙利芳、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孙利芳于2019年4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长劳人仲案字(2018)第571号仲裁调解书。因该案已强制执行完毕,申请人孙利芳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审判员 史作雷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田 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