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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102执1767号

孙利芳与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3
公开日期
2019-04-30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孙利芳;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02执1767号孙利芳、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孙利芳于2019年4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长劳人仲案字(2018)第571号仲裁调解书。因该案已强制执行完毕,申请人孙利芳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审判员  史作雷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田 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