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黑0202执恢5号

曲海龙与唐伟债务纠纷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3
公开日期
2019-12-11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曲海龙;唐伟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202执恢5号 曲海龙、唐伟: 曲海龙与唐伟债务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08)龙民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唐伟主动全部履行给付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以供双方当事人核实,并以此作为结案凭证。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