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522执保66号
申请人:滨州经济开发区都市风电动车店,住所地:滨州经济开发区中博商贸城**楼**B1700-1706。经营者:李永会,男,1977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滨州市滨城区杜店办事处西李村**。
被
申请人:张长旺,男,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住利津县北宋镇府新路**院**楼**/div>申请人滨州经济开发区都市风电动车店与张长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利津县人民法院(2019)鲁0522民初663号民事裁定书于2019年4月11日立案执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已依法冻结了案涉银行账户和车辆,银行存款实际部分冻结。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9)鲁0522民初663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