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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625执17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博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2
公开日期
2020-12-29
所属地区
博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山东天龙红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皇冠厨业有限公司;山东博兴天龙工艺制品(集团)有限公司;高佃光;张国英;高殿学;张爱英

裁判文书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625执17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山东天龙红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皇冠厨业有限公司、山东博兴天龙工艺制品(集团)有限公司、高佃光、张国英、高殿学、张爱英: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诉山东天龙红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皇冠厨业有限公司、山东博兴天龙工艺制品(集团)有限公司、高佃光、张国英、高殿学、张爱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博兴县人民法院(2018)鲁1625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到庭履行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