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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821执864号

许炳强与徐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2
公开日期
2019-04-25
所属地区
河北省承德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许炳强;徐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冀0821执864号许炳强、徐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炳强与被执行人徐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4月11日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徐山做计划履行本案,做计划履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通知如下:终结承德县人民法院(2018)冀0821民初282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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