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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1125执102号

申请执行人曾平荣与被执行人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2
公开日期
2019-04-29
所属地区
湖南省江永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曾平荣与被执行人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5执102号申请执行人曾平荣,女,1984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被执行人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永富二级公路西侧回龙湖。法定代表人欧光利,该公司董事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曾平荣与被执行人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10000元(其中:申请标的86000元、逾期利息5211元,受理费1132元、申请执行费1988元、剩余215669元作(2019)湘1125执64号案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2018)湘1125民初41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