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苏03执369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唯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钟云武。
被执行人:李杰,男,1990年11月26日生,住江苏省睢宁县。上海唯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李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湛江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湛仲字第0E007574号裁决书。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未按裁决书履行义务为由,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3日立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李杰银行存款0.35万元,如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提取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王朝阳
审判员 李军川
审判员 宋 柏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党梦轩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