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皖0403民初2261号
原告:徐某某,女,1988年5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俞泽乐,淮南市孔店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徐某某,男,1975年2月3日出生,汉族,安徽省淮南市人,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其他信息不详。
被告:杨某,女,1989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安徽省淮南市人,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其他信息不详。
被告:杨某,男,1991年12月7日出生,汉族,安徽省淮南市人,住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其他信息不详。 原告徐某某诉被告徐某某、杨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1日立案,原告徐某某于2018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徐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徐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徐某某负担。
审判员 杜晓峰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杨亚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