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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122执保68号

石岩与长春市众品食业有限公司、河南众品食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1
公开日期
2019-04-25
所属地区
吉林省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被保全人长春市众品食业有限公司;河南众品食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吉0122执保68号关于申请保全人石岩与被保全人长春市众品食业有限公司、河南众品食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石岩于2019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受理过程中,经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对被申请人河南众品食业有限公司名下广发银行卡955088026196700365的账户进行查封,已冻结1,098,793.90元,故此保全已完毕。(2019)吉0122执保68号保全已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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