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豫1726执342号之五 申请执行人徐建强,男,1974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 被执行人泌阳县付庄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泌阳县。 法定代表人郗跃存,任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豫1726民初4290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建强申请执行泌阳县付庄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泌阳县付庄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泌阳县付庄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送法律效力。
审判员 常文涛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 吴宗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