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1012执2973号王某甲、王某乙:申请执行人王某甲与被执行人王某乙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执行款240122元,并已缴纳执行费。至此,申请执行人王某甲向本院申请的(2017)苏1012民初26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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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与王某乙离婚纠纷执行通知书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1012执2973号王某甲、王某乙:申请执行人王某甲与被执行人王某乙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执行款240122元,并已缴纳执行费。至此,申请执行人王某甲向本院申请的(2017)苏1012民初26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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