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1103执519号申请人执行人赵二伟,男,汉族,1979年9月22日生,住漯河市郾城区。被执行人李树伟,男,汉族,1967年6月4日生,住漯河市郾城区。赵二伟申请执行李树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1103执51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营祥
审判员 寇浩华
审判员 鲁芳芳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 林战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