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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682司惩93号

沈形亏司法制裁类文书拘留决定书

法院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0
公开日期
2019-04-24
所属地区
湖南省临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司法制裁审查
当事人
沈形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拘 留 决 定 书                                               (2019)湘0682司惩93号 被拘留人沈形亏,男,1961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临湘市人,住临湘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五星与被执行人沈形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沈形亏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沈形亏拘留十五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三日内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