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3122执115号 申请执行人吴忠,男,住湖南省泸溪县武溪镇。 被执行人熊杰,男,现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吴忠申请执行熊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泸溪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湘3122民初2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9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吴忠与熊杰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泸溪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3122民初2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向永健
审判员曹必云
审 判 员 向舜华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代理
书记员 杨二峰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