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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0204执36号

罗英姑、张泳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9
公开日期
2019-04-19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罗英姑;张泳芳;饶启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鄂0204执36号申请执行人罗英姑。被执行人张泳芳。被执行人饶启忠。罗英姑诉张泳芳、饶启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鄂0204民初23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泳芳、饶启忠未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罗英姑于2019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鄂0204执36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锋

审判员  吴军

审判员  张蓉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  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