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0506执恢43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蒋芳丽、苏州太湖之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执行蒋芳丽、苏州太湖之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05164.38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执行的(2014)吴度商初字第13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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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与蒋芳丽、苏州太湖之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0506执恢43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蒋芳丽、苏州太湖之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执行蒋芳丽、苏州太湖之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05164.38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执行的(2014)吴度商初字第13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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