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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0271执784号之一

王世桐、俞善德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9
公开日期
2021-03-31
所属地区
嘉峪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王世桐;俞善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甘0271执78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王世桐,男,1990年4月22日出生,汉族,甘肃省武威市人,个体经营者,住嘉峪关市。

被执行人:俞善德,男,1989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甘肃省武威市人,无业,住嘉峪关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世桐与被执行人俞善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王世桐于2019年4月9日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甘0271执78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师玉文

审判员  王 军

审判员  朵向峰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  凌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