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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06执4456号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双湾村经济合作社与宋继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9
公开日期
2021-05-21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双湾村经济合作社;宋继春

裁判文书全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0506执4456号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双湾村经济合作社、宋继春: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双湾村经济合作社申请执行宋继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1450.4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宋继春已自动履行了付款义务,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双湾村经济合作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506民初3508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