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07民初3198号原告贺祥金,男,汉族,户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被告深圳市鑫德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赤石岗小区**龙岗电商大厦**501-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JYUU0B。法定代表人李德梅。本院在审理上列原、被告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上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林 洋
人民陪审员 杨 浩
人民陪审员 陈亚彬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书 记 员 文精英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