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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825执保95号

孙杨、郭倩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9
公开日期
2021-03-12
所属地区
河北省隆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孙扬;承德永续营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倩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825执保95号 关于孙杨、郭倩申请执行承德永续营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韩麻营法庭于2019年4月2日作出了(2019)冀0825民初1045号民事裁定书,2019年4月2日韩麻营法庭将该裁定移交立案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3日将(2019)冀0825民初1045号民事裁定书需要执行的内容,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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