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辽1381执780号张雷、齐海生本院执行的张雷申请齐海生人格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齐海生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25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来源:百度“”
张雷、齐海生一般人格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北票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辽1381执780号张雷、齐海生本院执行的张雷申请齐海生人格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齐海生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25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