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豫0192民初924号

张现峰与耿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8
公开日期
2019-04-19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张现峰;耿志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9)豫0192民初924号

原告:张现峰,男,1981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郑市。

被告:耿志伟,男,1988年5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禹州市。

原告张现峰与被告耿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现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耿志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现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18,700元及利息(利息以18,700元为本金,按照月息1.8%,自2019年3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系在同一楼居住的邻居,被告在富士康上班,因其媳妇生孩子手头紧张为由,自2017年9月28日到2018年2月8日分六次向原告借款18,700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无奈诉至法院。被告耿志伟未到庭参加答辩,也未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本院

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系邻居,自2017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月6日期间,被告以其爱人生孩子手头紧张为由先后多次向原告借款共计18,200元,在收到原告交付的借款后,被告向原告先后出具借条5份,该5份借条中,2017年9月28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12月2日借条中约定了利息标准,2017年9月28日、2018年1月6日借条约定了借款期限,其余借条未约定利息或者期限。2018年1月6日借条下方被告承诺:其在张现峰处借到的所有现金月息均为1.8分,没有任何高利息,所借现金全部先本后息,此协议所借到的款包括以前的借条都是1.8分。承诺人:耿志伟.日期:2018.1.6”。2018年2月8日,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5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张现峰现金伍佰圆整(500元)。借款人:耿志伟.承诺人:耿志伟.日期:2018.2.8”。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时偿还,原告诉至法院。

本院认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借款有其向原告出具的6份借条在案佐证,且原告对被告借款原因、双方交易方式、钱款来源等均作出详细说明,据此,可以认定原被告双方存在借款关系且借贷事实已实际发生,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8,7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从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承诺可以看出,双方对2018年1月6日之前借款利息标准进行了重新约定,故原告要求被告以18,200元为基数,按月息1.8%,支付自原告起诉之日即2019年3月4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的逾期还款利息,应予支持。2018年2月8日的500元借款,双方未约定利息,被告未及时还款,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但其要求按月息1.8%计算逾期利息于法无据,逾期利息应以5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自2019年3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被告耿志伟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综上所述,原告诉讼请求合理部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耿志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现峰借款18,700元及逾期利息(其中2018年1月6日之前借款的逾期利息,以18,200元为本金,按照月息1.8%,自2019年3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018年2月8日借款500元的逾期利息,以5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自2019年3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驳回原告张现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7元,减半收取计133元,由被告耿志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焦静霞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陈志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