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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122执异19号

陈芳明、林宜勇、福建中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连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8
公开日期
2021-01-29
所属地区
连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审查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陈芳明;林宜勇;福建中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爱燕;林安安

裁判文书全文

连江县人民法院 限 期 提 起 诉 讼 通 知 书 (2019)闽0122执异19号 陈芳明: 本院在受理审查异议人陈芳明与被异议人林宜勇、福建中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爱燕、林安安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异议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已将你的书面异议通知(送达)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董爱燕、林安安,及案中申请执行人福建中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林宜勇。现债权人董爱燕已对你的异议提出反对意见,你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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